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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批准信息

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函[2010]800号)

来源:土地征收储备处 发布时间:2016-11-15 23:57: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黄埔、萝岗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用地,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5月21日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和征收土地方案。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0〕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配合市局建设用地处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及具体项目的供地工作。



二Ο一Ο年五月三十一日

关于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州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一书四方案(广深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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