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州市200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函[2009]508号)
花都区分局:
我局以《关于上报广州市花都区200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国房字〔2007〕896号,该批次用地的名称后更改为“关于广州市200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了有关用地报批材料,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征收土地方案。现将《关于广州市2008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09〕74号)转发给你分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积极配合市局建设用地处开展征地批后实施及具体项目的供地工作。
二ΟΟ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