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从化市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办字[2012]147号)
从化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以《关于从化市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从国房报〔2012〕9号)上报了有关用地报批材料,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现将《关于从化市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2〕356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工作。
二、请你市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三、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及供地情况按反馈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