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 2021 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2〕137 号)
白云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广州市白云区 2021 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 地,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现 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 2021 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21 号)转发给你们, 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
二、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 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 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 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十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21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