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云区飞鹅新村路第4幢3号7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2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现有申请人魏鸿、魏萍、魏剑飞声称坐落在白云区飞鹅新村路第4幢3号702房房屋的权利人魏光清已去世,并声明魏鸿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魏光清的父母亲均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魏光清的父母亲的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10062705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年9月12日——2024年10月11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13号窗(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广州设计之都C2栋)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白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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