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1414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增城区分局

  张淋杰 因保管不善,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1414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淋杰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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