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06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荔湾区分局

  位于荔湾区和光二街1号(自编号3#住宅)906 房以义务人广州保晋置业有限公司、权利人陈志威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06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预登06002904号。

  2024年9月1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6045980号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06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501062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0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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