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权证穗0220202869号《房地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番禺区分局

  位于番禺区石楼镇北环路501号1栋2梯1401以朱梓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支行名义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0220202869号《房地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13登记02415641号。

  2024 年9月12日,我局依据(2024)粤0113执20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房地权证穗0220202869号《房地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3登记02415641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权证穗0220202869号《房地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权证穗0220202869号《房地产权证书》和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96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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