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1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2号《不动产登记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番禺区分局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68号新光城市花园五期一街1、3号地下室地下一层1102号以蔡德星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1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2号《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字号为17登记02602702号。

  2024年9月11日,我局依法按程序(依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 执恢527 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 执恢52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注销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1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2号号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1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2号《不动产登记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1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82132号《不动产登记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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