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共证字第C1723354、C172102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位于越秀区先烈东路永福东约25号502、503房以黎利兴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1723354、1721025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08交登1012182、2008交登1012186。

  2024年9月1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37453、01237454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1723354、1721025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1723354、1721025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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