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55、080270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3来源:花都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恒大翡翠北街1号之四(13栋1单元)901房以陈楚彬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5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预登03000816,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南支行的名义申领了证号为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27097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预登03002609。

  2024年9月13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3131490案核准该业转移登记,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55、080270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8006555、0802709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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