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番禺区桥南街中华大道1108号2座3梯303 房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351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刘小燕
声明人(必填):刘小燕
2024年 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