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小燕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351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番禺区分局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 番禺区桥南街中华大道1108号2座3梯303  房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2351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刘小燕

  声明人(必填):刘小燕

  2024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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