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97115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位于越秀区大沙头路18号之八大院2号705房以王秀景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97115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13登记1036488。

  2024年9月1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1238248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97115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97115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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