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铭豪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2757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铭豪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