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格一、格二、格三股份经济合作社,1520.75平方米)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增城区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10 月 1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20-82629929
公告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新塘镇东洲村格一、格二、格三社公告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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