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46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海珠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恒景街22号1201房房屋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申领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46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20登记8341741号。

  2024年9月5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9495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46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466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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