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879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50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海珠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56号之一,456号之二1709房房屋以张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879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50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6登记8411661号。

  2024年9月4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59216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879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50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010879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0505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1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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