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伟诚街37号5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4来源:天河区分局

  现有唐蒲香、王传俊、王传文声称坐落在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伟诚街37号501房的权利人之一王爱国已去世,并声明唐蒲香为上述房屋王爱国所占份额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以24登记01230051号受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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