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塘头村大坦新村二路8号,证号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813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萧剑珊
声明人:萧剑珊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