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集有(2012)第13021668号《集体土地所有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8来源:增城区分局

  位于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宗地号为440183103023JA00145的集体土地,原以2012集有13015816登记案号登记,核发了增集有(2012)第13021668号《集体土地所有证》,登记权利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白洞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木一经济合作社、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五联村木二经济合作社共同共有。

  经核查,该《集体土地所有证》所登记的宗地面积及权属界线范围存在错误。2024年9月13日,我局依法更正注销了2012集有13015816登记案号的登记事项,但增集有(2012)第13021668号《集体土地所有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增集有(2012)第13021668号《集体土地所有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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