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65007号等6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8来源:番禺区分局

  2024年9月14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位于番禺区大龙街东兴路408号1座3梯1601等6宗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详见附表),但相关《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序号

坐落

抵押权人

《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1

番禺区大龙街东兴路408号1座3梯1601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65007号

2

番禺区沙头街嘉品二街6号2栋5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25492号

3

番禺区钟村街祈福迎风大街5号300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20655号

4

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景翠苑8街23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4665号

5

番禺区南村镇观景路333号2栋320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4422号

6

番禺区石基镇兴亚三路1号19座10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0220032648

7

番禺区市桥街繁华路103号7座3梯5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516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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