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8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荔湾区芳和中环街4号1604房房的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2006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马国权

  声明人:马国权

  2024 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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