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4〕206号)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8来源:番禺区分局

  现有申请人欧剑辉、屈惠青持位于番禺区化龙镇郭岺区地街一巷4号(原番禺县化龙镇草堂村1队)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04611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7-003902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更正、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简想年、区志明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2.71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43.64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43.64平方米办理更正、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12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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