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77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8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陈国泽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0770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国泽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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