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144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4876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33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海珠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6号之九601房房屋以张国良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14401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18登记8012766号;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陈泓熹名义分别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4876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33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登记字号分别为2018登记8012766号、2019登记8009382号。

  2024年9月11日,我局已以2024登记08060741号案核准该业的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144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4876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33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32144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及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4876号、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203338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共2本)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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