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32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白云区分局

  位于白云区人和镇达贤街73号302房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32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007983号。

   2024年9月11日,李粤华申请办理白云区人和镇达贤街73号302房房屋的二手交易、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收回原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32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11执468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上房产现转移至李粤华名下,其无法提供原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32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我局以2024登记10062617号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420324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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