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府集建总字(1990)第091573-030377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增城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官社二巷5号的不动产以陈旭佳名义申领了增府集建总字(1990)第091573-030377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2024年9月4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不动产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但增府集建总字(1990)第091573-030377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记细则》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增府集建总字(1990)第091573-0303773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2024年10月15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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