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22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云区龙穗二街8号1409房房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22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邓国伟

  声明人:邓国伟

  2024 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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