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白云区龙穗二街8号1409房房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2230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邓国伟
声明人:邓国伟
2024 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