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63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白云区分局

  李海涛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0063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海涛

     2024年9月1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