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郊字第086862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位于鹤洞公社西塱花围162号以陈波名义申领了穗郊字第086862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2024年9月18日,我局依法按程序核准该业注销登记,但穗郊字第086862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郊字第086862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5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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