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3331号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E2聚富楼A座4A等7宗不动产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等名义分别申领了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3331号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详见附表)。
2024年9月18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但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3331号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关于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43331号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等7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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