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97370号《不动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韵路1号基盛水韵蓝湾南区8幢601房的房屋以陈俊邦(陈骏邦)名义申领了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97370号《不动产权证》,登记字号为17登记02698622。

  2024年9月18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上述不动产的更正登记申请,因申请人遗失了不动产权证原件,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97370号《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097370号《不动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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