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220021327等5本《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09-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9月18日,我局依申请及相关规定核准了位于番禺区南村镇雅湖一街6号201等5宗不动产的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详见附表),但相关《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述《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序号 | 坐落 | 抵押权人 | 《房地产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
1 | 番禺区南村镇雅湖一街6号2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0220021327 |
2 | 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碧桂园碧云居7街2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66314号 |
3 | 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11街A7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237058号 |
4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广州雅居乐北苑君澜三街3号803房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支行 | 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7030392号 |
5 | 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223号17座3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 | 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70042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