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豪钊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93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邓豪钊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