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 荔湖街)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30来源:增城区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和《增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登记细则》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备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020-82629929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1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列表
公告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