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30来源:白云区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符合发证条件的,最终以实际登记面积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拟发证清单详见权籍信息调查公示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69 联系人:王女士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

440111107012JA00308W00000000

3920.9417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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