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新材料)
文章发布日期:2024-10-30来源:白云区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符合发证条件的,最终以实际登记面积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拟发证清单详见权籍信息调查公示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69 联系人:王女士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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