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04来源:南沙区分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因保管不善,将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103137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