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记伙因保管不善,将1992-0122062100244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记伙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