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珠区洪德路海天四望街32号之二401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5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现有申请人陈少华声称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海天四望街32号之二401房房屋的权利人郑雪辉已去世,并声明其为该权利人的房屋全部继承人,陈少华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1)被继承人郑雪辉的父母先于郑雪辉死亡;(2)郑雪辉人事档案中郑雪辉的父亲“郑正枢”与“郑杰林”为同一人;(3)郑雪辉的儿子陈力诚生前未婚未育;(4)郑雪辉的儿子陈力昂生前未婚未育;(5)郑雪辉的儿子陈力昂的祖父母先于陈力昂死亡。因时间久远的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1)郑雪辉的父母先于郑雪辉死亡的证明材料;(2)上述姓名不相符,但实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3)郑雪辉的儿子陈力诚生前未婚未育的证明材料;(4)郑雪辉的儿子陈力昂生前未婚未育的证明材料;(5)郑雪辉的儿子陈力昂的祖父母先于陈力昂死亡的证明材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8060789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4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8号窗(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65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何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43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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