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江埔镇上罗村半岭队的集体土地证号1994-0122030500319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何李水
2024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