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13539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荔湾区分局

  刘冰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2135392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冰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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