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荔湾区芳和中环街11号2008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荔湾区分局
现有申请人曾颖香、曾水泉、曾莲香、曾桂香、曾水雄、曾水清声称坐落在荔湾区芳和中环街11号2008房房屋的权利人郑素英已去世,并声明其为郑素英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的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被继承人郑素英父母先于其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郑素英父母的死亡资料,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024登记06058164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17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四楼十一号窗(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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