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证字第0131939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125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荔湾区分局

  位于荔湾区西场路长庚一巷16号以冯兆泉名义申领了穗房证字第0131939号《房屋所有权证》、以冯兆泉、罗豪名义申领了穗地证字第0125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字号为统90135号,土字66592号。

  2024年11月11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6560号案核准该业转移、变更登记,但穗房证字第0131939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125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证字第0131939号《房屋所有权证》、穗地证字第0125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6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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