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220229362《预告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番禺区分局

  位于番禺万达广场(南区商铺、写字楼)自编B-3,B-4写字楼及商铺 自编南区商铺南村镇万博二路109号 1层101房以普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名义申领了0220229362《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 :14 预登 02479841。

  2024年11月18日,我局依据申请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上述原证无法收回,现注销0220229362《预告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14 预登 02479841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0220229362《预告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0220229362《预告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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