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河区科华街511号12栋26单元702房房屋继承登记的公示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天河区分局
现有申请人李承书、张译文、张真铭声称坐落在天河区科华街511号12栋26单元702房房屋权利人李承书的配偶张广元已去世,并声明李承书为上述遗产的全部继承人,请求办理上述房屋权属继承登记。
以上申请人承诺李承书、张译文、张真铭与被继承人张广元属于夫妻、父女、父子关系, 被继承人张广元的父母先于张广元死亡,因年代久远原因,穷尽取证途径仍无法提供被继承人张广元父母的死亡证明,自愿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后果。
我中心现以24登记09077903号受理,并对继承登记情况及申请人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 2024 年 11 月 18 日——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共3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102室(信访接待室)(地址: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书面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广州市天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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