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红 因保管不善,将穗房地证字第67122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红
2024年 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