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67122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8来源:越秀区分局

  高红 因保管不善,将穗房地证字第67122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红

  2024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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