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0853号的遗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胡协柱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01085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协柱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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