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20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9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陈铖因保管不善,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20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铖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