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颐和实验学校项目)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9来源:白云区分局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白云区鹤贤北街3号
联系方式:020-86055685 联系人:邹女士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1 | 440111011003JA00302W00000000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 | 4058.3107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