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56706号《房地产证》作废的公告
文章发布日期:2024-11-19来源:荔湾区分局
位于越秀区东川路东仁新北街17号以方爱玲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256706号《房地产证》,登记字号为统494005。
2024年10月31日,我局已以24登记06054207号案核准该业变更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256706号《房地产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256706号《房地产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9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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